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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教育部「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」1份(如附件1)

檢送「家庭教育連結戶外教育親子共學推廣計畫」1份(如附件1),請於115年5月1日(五)至5月31日(日)間提出申請,請查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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